2024-09-13 16:02:51 | 591考研网
内蒙古师范大学是一所全日制本科大学,学院共有博士、硕士和本科三个办学层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内蒙古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591考研网
内蒙古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蒙古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及层次
第二条 学校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 国标代码:10135
第三条 学校校址:
赛罕校区: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81号。
盛乐校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盛乐经济园区。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
第六条 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成立了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重大问题由学校招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本科生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参与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第九条 成立了由学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任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全过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第十条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资源、社会需求及生源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录取批次
1.艺术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2.体育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3.文科、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区内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和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各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文化课成绩是指高考成绩加上政策加分之后的投档成绩。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按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 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1.英语专业及方向要求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2.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口语达到合格标准,英语听力成绩12分及以上,英语成绩110分及以上。蒙授文科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成绩80分及以上。
3.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数学成绩80分及以上。蒙授理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数学成绩60分及以上。
4.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实验班)专业要求考生数学成绩80分及以上。
5.体育学院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专业课成绩85分及以上。
6.美术学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动画专业要求统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美术类统考总分的75%(含75%)以上。
7.国际交流学院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外语成绩70分及以上。
8.旅游学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性疤痕。
(2)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
(3)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4)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考生其他身体健康状况,请自行参照《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以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IV类标准相关规定。
9.所有音乐类专业考生的声乐、器乐种类必须符合专业方向或备注中的要求。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方式:学校积极配合各省(市、自治区)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第十六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以及历年生源数量、质量,在上一年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提档比例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录取原则:专业志愿清。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于艺术、体育类专业,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语文、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
第十八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规定。
1.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使用2022年生源地相应科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省级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如下:
(1)美术学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动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美术类统考总分的75%(含75%)以上,排序成绩为文化课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排序成绩为文化课成绩。
(3)音乐学专业排序成绩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统考成绩×60%。
(4)音乐表演专业排序成绩为统考成绩。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舞蹈学专业使用2022年内蒙古艺术学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专业联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专业联考成绩均达到自治区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排序成绩为联考成绩。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使用校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其他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排序成绩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校考成绩×60%。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达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专业统考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排序成绩为文化课成绩。
5.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和日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需要在英语或者日语中选择进行公共外语学习。
6.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文件要求执行。招生对象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条件的优秀高中应届毕业生。为保证签约率和报到率,公费定向师范生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7.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录取按照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文件要求执行。招生对象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条件的优秀高中应届毕业生。为保证签约率和报到率,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8.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及方向、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及方向、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各专业不接收专业调剂。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电话:0471-4392514,欢迎考生及家长咨询。
网 址: 。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财政部科教司、教育部财务司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严格复查。经复查,凡有谎报个人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处理,涉嫌违法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实行六公开三监督制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具体招生专业以上级主管部门实际审批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内蒙古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2022年首都 师范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 工作 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校名全称:首都师范大学,上级主管部门: 北京 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首都师范大学是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北京市属重点大学;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 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合格本科 毕业生 颁发学校名称为“首都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学历 证书 和学士学位证 书 。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点: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北一区、北二区、东一区、东二区、良乡校区。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 就业 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招生省份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 专业就业 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招生省份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2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在各招生省份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招生省份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2. 高考 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3.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并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对达到我校最低 录取分数线 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是非师范专业者,只在非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有师范专业者,则在师范和非师范两类专业范围内调剂。
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6.对享受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分。投档后,我校按照考生实考分数进行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7.“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只招收已报名参加北京市2022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区投放招生计划且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8.在 内蒙古 自治区,我校普通类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9.美术学院各专业按如下规则录取: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招生省份 艺术 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招生省份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考生须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美术统考,且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本科合格线。在此基础上,北京考生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25分;京外考生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
(2)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50分)。
(3)在使用招生省份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4)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 湖南 省非平行组参照顺序志愿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我校将依次比较并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招生省份同一招生专业按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等类别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按相应的类别分别排序录取。招生省份同一专业未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报考该专业的所有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6)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7)美术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0.音乐学院各专业在北京按如下规则录取: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2022年艺术类专业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录音艺术专业在北京招生不组织校考,认可其他在京招生的公办本科院校录音艺术专业的校考本科合格成绩。
(2)音乐学(师范)专业录取排序规则为: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排序规则为: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两个专业的录取排序规则均为: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录音艺术专业录取排序规则为: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6)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
11.音乐学院各专业在北京以外招生省份按如下规则录取: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各招生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我校音乐学院各招生专业在京外招生省份不组织校考。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招生省份对不同录取批次或类别制定不同录取要求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所在批次或类别对应的标准。
(2)在使用招生省份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3)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湖南省非平行组参照顺序志愿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我校将依次比较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且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考生专业 考试 内容须包含钢琴和声乐两项,若考生所在招生省份的各个统考方案均无法同时包含钢琴和声乐两项,则要求成绩项必须包含钢琴或声乐其中之一。其中声乐要求为美声唱法或 民族 唱法,其他唱法一律不招收。
(5)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且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收器乐考生,招生器种为二胡、琵琶、古筝、扬琴、古琴、三弦、阮、笙、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长笛、巴松、圆号、西洋打击乐(小军鼓及马林巴)、手风琴。其他器乐种类一律不招收。
(6)录音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本科合格,且统考专业为录音艺术。
(7)舞蹈学(师范)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且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5%。舞蹈学(师范)专业招生舞种为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其他舞种一律不招收。
(8)招生省份同一招生专业按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专业统考等类别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按相应的类别分别排序录取。招生省份同一专业未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报考该专业的所有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9)除按器种、唱法或舞种分别列出计划人数或有特殊说明的情况外,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排序时不区分考生的器种、唱法或舞种等类别。
(10)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1)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招生计划所在录取批次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12.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需不低于210分,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该专业在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投档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按照相关投档原则对考生进行投档。学校招办进行审核录取。
(2)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外语类各专业及小学教育(英语师范)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地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主要专业课采用英语授课;国际经济与贸易、心理学、生物科学类等专业(类),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
2.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在京招生的“外培计划”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20分。
3.体检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体检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
4.师范类体检要求: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如有不符,不能录取到师范类专业。
5.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要求,我校招收的公费师范生参加免试认定改革:我校对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 毕业 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根据自愿原则,公费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师范生签约:根据《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7.师范生就业与升学:要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和签订的《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规定:师范生毕业时在全市基础教育系统双向选择就业,毕业后须从事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含教育行政及相关部门审核注册的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学历教育机构)满五年以上。师范生违反教育协议的需要缴纳在校期间的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用(含免缴的 学费 、取得的生活补助等),具体标准参照相关文件执行。录取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考生还应按照定向区教委以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入学前须与区教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由定向区教委按照公开 招聘 相关工作程序安排就业,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京外师范生参照执行。
8.大类招生与培养:我校数学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文学院、管理学院、美术学院和初等教育学院部分专业实施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数学科学学院非师范 专业设置 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三个专业按数学类(含数理实验班)录取;生命科学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两个专业按生物科学类(含实验班)录取;文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汉 语言 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三个专业按中国语言文学类录取;管理学院设置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两个专业按公共管理类录取;美术学院设置的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油画)、绘画(国画)三个专业方向按美术学类录取;美术学院设置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三个专业按设计学类录取;初等教育学院设置的小学教育(中文师范、数学师范、英语师范、科学师范、信息技术师范、德育师范)六个专业方向的部分招生计划按小学教育(敬修书院)专业方向大类录取。被以上专业类录取的学生于第一学年或者第二学年在本院大类招生所含专业内,按一定比例,根据学生意愿和在校 学习 成绩等因素相结合的方式双向选择专业方向。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我校学费标准为:一般专业5000元/年;外语类专业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10000元/年;师范类专业免收学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650-900元。以上费用标准以2022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
第十四条 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已经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手段,以奖助学金为激励方式,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专项补贴等多措并举的全方位资助体系,全面推进“1142”精准资助育人模式,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成长 成才。相关申请程序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咨询电话:010-68902670。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 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首都师范大学网站:www.cnu.edu.cn;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bkzs.cn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68902995。
第十七条 我校在各招生省份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未尽事宜请参见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招生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若有不一致,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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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2022年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2022年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及招生人数)2022年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一、复试方式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复试平台为“阿里钉钉”与“腾讯会议”平台。复试以面试为主。二、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含综合素质面试和专.....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
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首都师范大学官网发布的《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一、招生人数我校2023年拟招收各类硕士生2600人左右,专业目录上各院(系)、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各专业考试招生人数和推免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
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首都师范大学官网发布的《首都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一、招生人数我校2023年拟招收各类硕士生2600人左右,专业目录上各院(系)、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各专业考试招生人数和推免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
包头医学院考研难不难?挺难的,包头医学院也被称作是西北小协和,有着不上协和就去包医的美誉,包头医学院的毕业生大多能够进入包头市中心医院、包头市第三医院、包头市肿瘤医院、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包头市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包钢医院、包头市第八医、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等知名三甲医院工作。包头医学院考研难不难考研没有绝对的难与易,只要制定好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院校和专业,成功率还是很大的
首都师范大学202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首都师范大学202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一、招生人数:预计招生51人,以最终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二、招生方式:采用“普通招考”。三、学习方式:全日制。四、报考条件: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硕士学位,至少5年教育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研究能力。考生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
内蒙古师范大学专接本有哪些招生专业?【专升本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有很多想要报考内蒙古专升本考试的同学想知道,内蒙古师范大学专升本可以报考哪些专业?内蒙古专升本考试科目都有哪些?考生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具体内容见下文:点击查看:内蒙古专升本在线题库内蒙古师范大学专接本有哪些招生专业?内蒙古师范大学专升本有以下招生专业:学前教育、软件工程、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
首都师范大学的古代文学专业研究生好考吗?好考不好考真的不好说,这是一个相对概念。只能告诉你首师大的古代文学专业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只要你努力就肯定考得上的难度。关于参考书目,现在各高校用的古代文学教材通常都是高教袁行霈的《中国文学史》和人民文学出版社游国恩的《中国古代文学史》两种,建议都要看一下。当然你一定要参照首师大招生简章和目录上的指定书目。除了古代文学知识,还可能会有其他的一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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