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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考研报考费
心理学考研报考费分为初试报考费和面试报考费,其中心理学考研初试报考费一般在150~200元左右,面试报考费在100元左右。
因考生报考所在省不同,其收取考研报考费标准不同,比如:
01海 南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成功后,须在网报截止日期(10月25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不能进行网上确认。收费标准: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等考试收费管理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件规定,考生须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38元。
02湖 北
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27日,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可补缴,未完成缴费者报名无效。
初试报名考试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和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等规定,考三门的为130元、考四门的为190元,推荐免试生为190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为160元。
03重 庆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核对无误后,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支付报名考试费,未成功交费者报名无效。依据渝价﹝2013﹞31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按每人200元(推免生每人150元)收取。
考生网上支付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客服电话(010-67410388)或通过发送邮件(E-mail:kefu@chsi.com.cn)的方式咨询。
04四 川
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的相关规定,在四川省内所设报考点报名的考生,须交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费180元/人。
05安 徽
1.依据皖价费函〔2015〕86号文件精神,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150元。
2.选择我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含预报名)期间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如有问题请查阅网站常见问题提示或者咨询网站客服。
3.每位考生只需对一条最终有效报名信息缴纳一次费用,不需多次缴费。
4.对于取消报名信息、未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未被审核通过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考生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在12月底)退回原支付账户。
06河 北
1.依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对在河北省报名考试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报考费160元/人。
2.选择河北省各报考点的考生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3.提交报名信息后未缴费的考生,若在缴费前此报考点达到报名人数上限,则考生无法继续缴费。考生应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
4.对于取消报名信息(包括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期间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填报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在数据核查全部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为确保顺利退费,提醒考生不要急于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对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
07广 西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2009〕212号)规定,考生须缴纳报名费每人4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
08宁 夏
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接受补交,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180元/人。交费成功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需要修改报考点的考生要重新报名和交费。
09山 东
选择山东省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在报名(含预报名)期间,考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最迟须在10月25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后续的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
收费标准:考生报考的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5”开头的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其余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180元。
10内 蒙 古
内蒙古自治区在内蒙古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赤峰学院、内蒙古财经大学10所高校和12个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共设置22个报考点。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190元/人,在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研招网网报系统缴纳。已缴费未完成网上确认的,由网报系统统一退费。
11北 京
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收取初试费138元/人,招生单位(含免试生接收单位)可对复试考生(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12天 津
选择天津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前,通过“网上支付”交纳报考费。依据津价费〔2001〕41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50元/人、考务费30元/科。
13山西
我省参加硕士研究生初试报名考试费标准为:4科每人次180元,3科每人次135元,2科每人次100元。
14辽 宁
辽宁省各类考生报考费为每生15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收取。
15吉 林
按照我省有关部门规定,所有硕士研究生报考缴费标准均为每生200元。
16黑龙江
所有在我省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22时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
17上 海
在本市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128元/人执行。
18江 苏
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按每生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19浙 江
报名时需缴纳报考费每人每科次50元。
20福 建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1〕402号)有关规定,考生须缴纳报考费160元/人。
21江 西
凡选择在我省参加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材料费等共计180元,在网上报名时通过网上支付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才能视为有效网报信息。
22河 南
“研招网”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唯一官方指定网站,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实名注册,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112元/人。
23湖南
报名考试费按《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文件规定为200元/人。
24湖 北
缴除在暨南大学报考点报考暨南大学单独考试和工商管理(专业代码:
125100)、公共管理(专业代码:
125200)、旅游管理(专业代码:
1254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
125601)专业学位,按每人300元缴交报考费外,其他所有院校专业均按每科40元缴交报考费。
25青 海
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收费标准160元/人次,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
26贵 州
考生完成报名后,按规定及时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报考费为180元/人。
27云 南
选择云南省报考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
28西 藏
藏发改价格〔2021〕390号文件规定,研究生考试报名费56元/人、考务费36元/科/人、文具费15元/人。
29陕 西
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教育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服函〔2018〕164号)规定,标准为150元/人。
30甘 肃
收费标准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执行,即4科150元/人,3科140元/人,2科90元/人。
31新 疆
考试费按照新价非字〔2000〕27号文规定每生120元。
缴费小贴士
1、在报名费缴费之后,如因个人原因选错考点,或者学籍认证、考试要求不符合等方面的原因而影响到考试,相关的费用将不会退回。
2、不同地区缴费对线上支付、浏览器等的要求不一样。比如说四川,会要求提前开通网上银行缴费功能,并使用IE浏览器,且要关闭相关的工具条。所以小伙伴们在缴费前,一定要关注所报考点省份的公告信息,以免报名时出现差错!
3、明确所报考点(非目标院校)地区的费用金额,提前在银行卡或者线上渠道准备好相应的金额,确保能够顺利缴费。
现已启动农业硕士项目、教育管理硕士等国内研究生项目,该项目报考的是国内统招研究生,即获得的是国内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文凭,且大部分高校是开设招生非全日制形式(即在职研究生)。
所以意向者可报考选择非全日制的农业硕士或教育管理硕士等研究生。
该农业硕士项目,或教育管理硕士项目的助学辅导,帮助考生熟悉了解招生高校,选择确定报考高校,以及提供近年来的报考情况等;然后针对性帮助考生辅导(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熟悉考试考点,通过基础巩固、查缺补漏等帮助考生提升专业知识点的认识与理解,通过训练、模拟、集训等方式提升考生的举一反三、应用等能力以便能够顺利通过考试和考取好成绩。
注意,因报考学校及其专业的研究生不同,而所需助学辅导费用略有不同,具体以报考、提供的硕士助学辅导项目为准。
如还有其他困惑,可在线联系学业顾问

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招生简章,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打算报考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的网友们提供帮助。
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温州大学是浙江省省市共建重点高校,也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一所高水平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温州大学,招生代码:10351。办学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第三条 颁发证书: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由学校颁发温州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校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类型、计划
第七条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限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报考类别要求为定向。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八条 我校全日制报考专业详见《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金融、法律(法学)、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新闻与传播、学科教学(历史)、机械、资源与环境。
第九条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推免生专业目录详见《温州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温州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第十条 修业年限:我校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2.5-3年,具体学制见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十一条 各专业预计招生计划,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满足招生专业所列特殊要求(含专业目录中备注要求)。
第十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第十四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在国家研招网
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招办自行确定公布。
网上报名后请考生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不予录取。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内容包括确认网报信息、采集个人照片和交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第十五条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要准确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须确保在2022年7月底前有效。
第六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六条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第十七条 初试:
1.时间: 2021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其他业务课由我校命题。统考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外语(201英语(一)、204英语(二))满分均为100分;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满分为300分;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满分为150分。自命题的业务课中除613教育学基础综合、614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618民俗学(含民间文学)、346体育综合、349药学综合满分为300分,其余满分均为150分。详见《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后)。
4.参考资料:初试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初试业务课考试大纲详见《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资料》,仅供参考。
第十八条 复试:
1.复试时间:2022年3-4月份(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复试地点:具体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4.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第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再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详见《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第七章 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费:全日制:8000元/生/年;非全日制:3万/生,学费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
第二十一条 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其它各类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困难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详见《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附后)。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温州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温州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本简章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上级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授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二、拟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见《温州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学制2.5-3年。
三、申请、选拔流程和所需材料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校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
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①审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拟录取后须按照我校相关要求到公立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4.各学院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汇总表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示10天。
5.取得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者,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通过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2年6月下旬(暂定)由我院寄给本人。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8000元/生/年
奖助政策详见《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五、其他事项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学校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①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②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受处分的;
③体检不合格的。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未尽事宜请参见《温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的最新文件为准;
5、咨询渠道:
招生咨询部门:温州大学研招办
电话/传真:0577-86598062,0577-86680868
邮箱: [email protected]
浙理工初试可以用定画液吗
591考研网(https://www.591kaoyan.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浙理工初试可以用定画液吗的相关内容。
可以用
浙江理工大学(Zhejiang Sci-Tech University),简称“浙理工”,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浙江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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