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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北大学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是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中国西北地区历史最为悠久的高等学府。有文物保护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北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北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西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西北大学,英文名称为Northwest University,缩写为NWU。现为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部标码为10697。学校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及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现有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街1号)、太白校区(西安市碑林区太白北路229号)、桃园校区(西安市莲湖区高新四路155号)。互联网域名为https://www.nwu.edu.cn/。
第五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类型包括:统考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港澳台联招、澳门保送生、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招收香港高中毕业生和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西北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教务处及招生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 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的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历年计划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西北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的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且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的,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第十六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录取依照当年该省(市)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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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已公布的2022年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
第十九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的培养模式,5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英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及英国埃塞克斯大学颁发的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系统工程专业)。
第二十一条 文物保护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意大利萨兰托大学联合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北大学萨兰托文化遗产与艺术学院)举办,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意大利萨兰托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三分之一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意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第三年可以赴萨兰托大学学习一年)且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文物保护技术专业),及意大利萨兰托大学颁发的文化遗产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意大利萨兰托大学联合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北大学萨兰托文化遗产与艺术学院)举办,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意大利萨兰托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三分之一以上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意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第三年可以赴萨兰托大学学习一年)且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美术学专业),及意大利萨兰托大学颁发的文化遗产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依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四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录取规则如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报考考生需省统(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该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达到以上要求后,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美术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类)报考考生需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我校结合本人志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专业课同分时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定向、少数民族预科转正招生以及港澳台招生,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生源所在省(区、市)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二十七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西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二条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9-88302211,传真:029-88303892,监督投诉电话:029-88308129。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u.edu.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与教育部有关政策相矛盾,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浙江工业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 浙江工业大学 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浙江工业大学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 浙江工业大学 。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37。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浙江工业大学 。
第九条 办学地点:朝晖校区(含德胜园)地处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德胜园位于假山路33号);屏峰校区地处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杭州小和山高教园区内)。
第十条 就学地点:全日制本科新生在屏峰校区就学,“专升本”新生在专业所属学院所在校区就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当地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除外)。
第十九条 学校相关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要求110分(含)以上;日语专业要求100分(含)以上;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要求100分(含)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75分(含)以上;设计学类专业(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动画四个专业)要求75分(含)以上。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以上英语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二十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内参加新课改的考生,报考我校必须满足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四个方面要求等第均为P(含)以上以及学习能力要求等第C(含)以上。
第二十二条 对进档的考生,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
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校健行学院的基本条件(不含“三位一体”考生):理科高考投档成绩必须高出省第一批次线55分(含)以上,文科必须高出省第一批次线25分(含)以上。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限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我校,排名均为第一批次的排名):
(一)高考总分理科排名列全省前2900名,文科排名列全省前1000名的浙江省进档考生,大学期间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总评排名均列专业前30%,符合学校保送读研基本要求,可直接获得硕士研究生保送推荐资格(具体办法参见《 浙江工业大学 关于直接选拔优秀新生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实施办法》)。
(二)高考总分理科排名列全省前6000名、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000名的浙江省进档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的第一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理科排名列全省前9000名、文科排名列全省前2700名的浙江省进档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的前三个专业志愿的其中一个。
(三)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中学表现,结合各科类实际录取情况,学校确定新生奖学金获得者30名,奖金额度为5000元/人。
第二十五条 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某些专业因投档线上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学校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保送生的选拔录取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全日制专升本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按照《 浙江工业大学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和《 浙江工业大学 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定向越野项目报考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设计学类专业招生按照《 浙江工业大学 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按照《 浙江工业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 浙江工业大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资助等事项
第三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相关规定进行收费管理。新生学费按照《 浙江工业大学 普通本科学费标准》(浙工大发〔2015〕16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
浙江工业大学 本科招生网:
电话:0571-88320032
传真:0571-88320501
通讯地址:杭州市潮王路18号 浙江工业大学 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32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 浙江工业大学 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相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深圳大学2024年高考招生简章及各省招生计划人数
591考研网(https://www.591kaoyan.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深圳大学2024年高考招生简章及各省招生计划人数的相关内容。
随着新一年招生季拉开帷幕,无数学子和家长也开始关注大学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以及招生政策,下面为大家准备了深圳大学2024年高考招生简章及各省招生计划人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出入,请以官方公布为准,本文仅供参考。
深圳大学2024年招生计划人数
目前,关于深圳大学2024年高考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人数的官方数据暂未更新,下面我们整理出往年深圳大学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些指导。具体招生人数和计划可能会因学校政策调整或最新公告有所不同,建议直接查阅深圳大学官方网站。
2023年深圳大学招生计划人数
学院
专业组
代码
招生专业/类
包含专业
首选
科目
再选科目
学制
专业代码
计划
备注
合计
4909
传播学院
201
新闻传播学类
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新闻学
历史
四
101
117
广告学(卓越班)
历史
四
102
10
微众银行金融科技学院
202
金融科技
历史
四
103
10
管理学院
203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历史
四
104
200
工商管理(全英班)
历史
四
105
10
经济学院
金融学类
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供应链管理、经济学
历史
四
106
190
经济学(卓越班)
历史
四
107
17
金融学(创新班)
历史
四
108
10
金融学(数理金融实验班)
历史
四
109
5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4
建筑类
建筑学、城乡规划
历史
五
110
15
不招色盲
人文学院
205
中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哲学、历史学
历史
四
111
129
汉语言文学(卓越班)
历史
四
112
14
汉语言文学(师范)
历史
四
113
63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历史
四
114
45
教育学部
206
学前教育(师范)
历史
四
115
33
外国语学院
207
德语(德英)
历史
四
116
11
法语(法英)
历史
四
117
10
日语
历史
四
118
32
西班牙语
历史
四
119
9
外国语学院
208
英语
历史
四
120
62
只招英语语种
英语(师范)
历史
四
121
50
只招英语语种
法学院
209
法学
历史
四
122
131
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历史
四
123
38
社会学
历史
四
124
30
历史小计
1241
材料学院
221
材料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创新班)、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创新班)
物理
四
201
148
不招色盲
传播学院
222
新闻传播学类
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新闻学
物理
四
202
25
广告学(卓越班)
物理
四
203
5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23
电子信息类(电信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物理
四
204
400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224
自动化类
自动化、机器人工程
物理
四
205
9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物理
四
206
11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创新班)
物理
四
207
30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智慧城市)
物理
四
208
44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类(物理与光电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物理
四
209
137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卓越班)
物理
四
210
26
核工程与核技术
物理
四
211
45
物理学
物理
四
212
44
物理学(卓越班)
物理
四
213
18
物理学(师范)
物理
四
214
33
数学与统计学院
225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物理
四
215
20
数学与应用数学(卓越班)
物理
四
216
10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理金融实验班)
物理
四
217
10
第一、二学年丽湖校区,第三、四学年粤海校区
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计算机实验班)
物理
四
218
10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
四
219
22
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
四
220
23
统计学
物理
四
221
16
高等研究院
226
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工创新实验班)
物理
四
222
8
外语单科不低于125分,非英语语种慎重报考
物理学(理工创新实验班)
物理
四
223
13
外语单科不低于125分,非英语语种慎重报考
高等研究院
227
化学(理工创新实验班)
物理
化学
四
224
7
不招色盲色弱,外语单科不低于125分,非英语语种慎重报考
高等研究院
228
生物科学(理工创新实验班)
物理
化学或生物
四
225
7
不招色盲色弱,外语单科不低于125分,非英语语种慎重报考
管理学院
229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创新班)
物理
四
226
3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卓越班)
物理
四
227
25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物理
四
228
62
工商管理(全英班)
物理
四
229
5
经济学院
金融学类
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供应链管理、经济学
物理
四
230
20
经济学(卓越班)
物理
四
231
5
金融学(创新班)
物理
四
232
30
金融学(数理金融实验班)
物理
四
233
15
法学院
230
法学
物理
四
234
25
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物理
四
235
15
社会学
物理
四
236
15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31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环境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物理
四
237
77
不招色盲色弱
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
海洋科学
物理
四
238
15
不招色盲色弱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232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创新班)、软件工程
物理
四
239
1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卓越班)
物理
四
240
2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计算机实验班)
物理
四
241
10
软件工程(腾班)
物理
四
242
10
微众银行金融科技学院
金融科技
物理
四
243
25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33
建筑学(卓越班)
物理
五
244
24
不招色盲
建筑类
建筑学、城乡规划
物理
五
245
51
不招色盲
风景园林
物理
四
246
23
不招色盲
教育学部
234
教育技术学(智能教育)
物理
四
247
35
师范
人文学院
235
中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哲学、历史学
物理
四
248
35
汉语言文学(师范)
物理
四
249
9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36
土木类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
物理
四
250
78
智能建造
物理
四
251
60
心理学院
237
心理学(卓越班)
物理
四
252
14
不招色盲色弱
心理学
物理
四
253
18
不招色盲色弱
心理学(师范)
物理
四
254
40
不招色盲色弱
外国语学院
238
德语(德英)
物理
四
255
5
法语(法英)
物理
四
256
5
日语
物理
四
257
8
西班牙语
物理
四
258
5
外国语学院
239
英语
物理
四
259
20
只招英语语种
英语(师范)
物理
四
260
5
只招英语语种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240
智慧交通
物理
化学
四
261
45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41
化学(师范)
物理
化学
四
262
27
不招色盲色弱
化学(卓越班)
物理
化学
四
263
21
不招色盲色弱
化学
物理
化学
四
264
40
不招色盲色弱
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
242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物理
化学或生物
四
265
63
不招色盲色弱
生物科学(卓越班)
物理
化学或生物
四
266
16
不招色盲色弱
生物科学(师范)
物理
化学或生物
四
267
30
不招色盲色弱
医学部
243
生物医学工程类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创新班)
物理
化学或生物
四
268
62
生物医学工程(医疗科创卓越班)
物理
化学或生物
四
269
25
医学部
244
口腔医学
物理
化学或生物
五
270
33
不招色盲色弱,请惯用左手的考生慎重报考
临床医学
物理
化学或生物
五
271
178
不招色盲色弱
临床医学(卓越班)
物理
化学或生物
五
272
30
不招色盲色弱
预防医学
物理
化学或生物
五
273
12
不招色盲色弱
药学
物理
化学或生物
四
274
39
不招色盲色弱
深圳南特金融科技学院
245
金融科技(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
四
275
66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
四
276
6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
四
277
46
物理小计
3063
艺术学部
271
表演(影视戏剧)
校考
四
151
28
272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主
四
152
25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须达到普通历史、物理本科批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273
舞蹈编导
舞蹈
四
153
54
274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
声乐
四
154
21
275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
声乐
四
155
24
276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
器乐
四
156
9
仅钢琴
277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
器乐
四
157
4
仅古筝
278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
器乐
四
158
2
仅小提琴
279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
器乐
四
159
2
仅手风琴
280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
器乐
四
160
10
仅钢琴,按流行键盘、爵士钢琴、即兴演奏培养
281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
器乐
四
161
6
仅电贝司、电吉他及古典吉他
282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
器乐
四
162
3
仅萨克斯,按流行及爵士萨克斯培养
283
音乐表演(器乐演奏)
器乐
四
163
3
仅打击乐,按爵士鼓培养
284
音乐表演(音乐编创)
器乐
四
164
10
仅钢琴、中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圆号、小号、长号、琵琶
285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
四
165
20
中小学音乐教育
289
美术学
美术
四
181
55
不招色盲
设计学类
艺术设计学(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
四
182
199
不招色盲
艺术小计
475
体育学院
291
体育教育(师范)
体育
四
190
50
休闲体育(休闲旅游)
体育
四
191
40
292
休闲体育(高尔夫)
体育
四
192
40
体育小计
130
深圳大学王牌专业
深圳大学王牌专业有:广告学、心理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深圳大学简介
深圳大学(Shenzhen University),简称深大",位于中国经济特区广东省深圳市,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广东省主管、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大学,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文明校园、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地方高校UOOC联盟发起单位,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粤港澳高校联盟、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高校。
深圳大学于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创办。中央、教育部和地方高度重视特区大学建设。北大援建中文、外语类学科,清华援建电子、建筑类学科,人大援建经济、法律类学科。1995年,通过国家首批本科教学合格评价。1996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6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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