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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第五条 院校代码:10652。
第六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重点建设的高校,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西南政法大学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基本设施齐备,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1.34亿元,校舍建筑面积65.29万平方米。学校占地总面积2600余亩,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学校在校全日制学生2.4万余人。学校图书馆是重庆市首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馆藏纸质资源203万册,中外文数据库64个。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研究生。
第八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第九条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备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港澳台侨生、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内地西藏班考生、内地新疆班考生、新疆民族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等特殊类别考生的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重庆市教委阳光招生等相关要求,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4530名(不含港澳台华侨考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45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五条 学校将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生比、近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生源好的省份可适当扩大比例。其它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原则为1:1.2以内;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提前批公安武警类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1.5以内。
第十七条 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余普通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用技术本科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规定。同时,针对部分专业的特殊性,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公安武警类专业考生,我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但考生原则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 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中有关政治及身体条件的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即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及我校录取原则录取。不录取无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的方式进行。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专业志愿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第二十一条 由于江苏省实行高考改革,我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为: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以上,必测科目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二)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特别是田径、排球项目);
(三)获得全国(高中)奥林匹克竞赛(单科)二等奖以上;
(四)参加北大、清华艺术冬令营获二级证书以上的艺术特长生。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武警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
第二十四条 录取时相关科目要求:本科第一批次所有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均及格;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专业原则上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及格。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
第二十五条 法学专业是学校的特色专业,法学专业学生由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共同培养,适用于同一培养方案。录取至法学专业的考生随机分到以上五个学院学习。
第二十六条 面向重庆市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面向全国开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相关合格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规定进行(详情可上网查询)。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八条 在学校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提供的正式录取审批名册后,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九条 收费标准: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2016级各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供参考,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批复为准):
(一)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6800元;我校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合办法学专业在我校每年学费28000元,在英国考文垂大学学费由英方决定;其他本科提前批次、第一批次录取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600元;应用技术本科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学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条 奖助学金制度:为了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校设立了新生奖学金(特等奖3万元、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争优创先,学生除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多种社会捐资奖学金。具体奖项详见我校学生工作部网站。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科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
www.swupl.edu.cn
招办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8
招办网址:http://zs.swupl.edu.cn
招办邮箱:xsczsb@swupl.edu.cn
招生监察电话:023—67258493
招生监察邮箱:xzhpb@swupl.edu.cn
招办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本科招生部门联系。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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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邵阳学院
学校代码:10547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
学校简介:
邵阳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省属多科性本科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位于湘西南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邵阳市,交通便利,景色秀丽;学校现有李子园、七里坪两个教学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796亩;校舍面积51.8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2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原值1.11亿元;馆藏图书125.9万册,电子图书47万册,中外文期刊1108种,学术专业数据库27个。学校现有15个院系,有食品工程、机械工程2个硕士点。有57个本科专业,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共18078人,面向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四条 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邵阳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由邵阳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我校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我校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七条 凡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我校。
第八条 我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
第九条 在湖南省按“本科二批”招生批次录取,在其他省(市、自治区)按当地省级招生办(考试机构,下同)规定的招生批次录取。
第十条 如出现某一省(市、自治区)生源良好而另一个省(市、自治区)生源不足的情况时,我校将对分省计划作出调整,将生源不足的省(市、自治区)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排队),遇到同分投档成绩,高考原始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如遇到多名高考原始成绩同分,按照各省的文件说明进行同分录取,文件上没有说明的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
第十四条 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投档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校内专业投档、录取。校内专业投档、录取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二轮: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轮未录满的专业。
第三轮: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前两轮未录满的专业。
第十五条 对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投档后,我校将按“分数优先”、“专业清”的原则录取。
第十六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考生的英语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后不得低于70分。报考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外语类课程实行英语教学。
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八条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口试合格。
第十九条 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其录取原则是:在坚持德智体综合考核、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对湖南省的考生按湖南省统一划定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录取线择优录取;对我校组织专业考试(校考)的省份,考生须同时获得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统考)和我校校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才能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美术类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音乐学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我院不单独组织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试的浙江省、河南省、安徽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我院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的江西省,考生美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湖南省外的体育学类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条 除特殊专业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音乐表演、舞蹈学、旅游管理三个专业体检要求除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外,还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并且音乐表演专业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舞蹈学专业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旅游管理专业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6米以上。
第二十二条 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办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录我校网站通过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学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我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等多种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助学金等。
第二十五条 我校设有高考优秀考生奖学金。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填报我校志愿(征集志愿除外),并被录取到我校就读的考生,减免学费壹万元:
① 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生源地重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文、理科考生;
② 湖南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前30名,且文化成绩达到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美术类专业考生;
③ 湖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前30名,或湖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主专业成绩前20名,且文化成绩达到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音乐类专业考生;
④ 高中阶段参加过世界中学生运动会(比赛),或获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单项前10名,或省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运动会单项前6名,或省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举办的中学生篮球、排球、足球团体比赛前3名,且文化成绩达到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体育类专业考生。
第二十六条 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各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中相应类别的考试。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文化、专业成绩测试等。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0739-5432591 5431791
传 真:0739-5430133
电子邮箱 :hnsyxyzsb@163.com
学校地址 :湖南省邵阳市
邮政编码 :422000
学校网址 :
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邵阳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邵 阳 学 院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2023年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公办还是民办电话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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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学生都会选择职业学校,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职业学校可以帮助学生找到合适的工作。职业学校提供了专业的课程,这些课程可以帮助学生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职业学校还为学生提供了实习机会,这些机会可以帮助学生获得工作经验。职业学校还为学生提供了就业指导服务,这些服务可以帮助学生找到合适的工作。
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简介: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是经湖南省教育厅备案、长沙市教育局批准设立的一所非营利性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坐落在省会长沙岳麓区的南端,长株潭城市群的中心部位——大王山旅游度假区,毗邻湘江欢乐城、文正书院、华谊兄弟电影小镇、恒大文化旅游城等一大批引领性旅游与教育产业项目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
学校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技能、市场导向、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市场人才需求和订单式的人才培养为导向,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学为重点、以质量为生命、以创新为途径,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构建“升学+就业+创业素质”培养模式,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走校企共育特色育人之路。
学校现有教职工112人,在校学生1200余人,开设有计算机应用、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旅游服务与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幼儿保育、电子商务、工业机器人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八大专业十二个方向,实行订单式培养。
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有哪些: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电子商务电子商务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高铁/铁路3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电脑4幼儿保育幼师5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6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汽修7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其他中职8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详细介绍专业名称:旅游服务与管理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是专门培养旅游业人才的专业,学生在这个专业学习之后,能够从事旅游业的各个方面工作,如旅游预订、旅游服务、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市场营销等。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学生毕业之后,能够在旅游业发展迅速的今天,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
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旅游服务与管理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导游、展览讲解员
专业代码:130200
基本学制:3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从事旅游服务与管理的工作人员。
专业名称: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应用专业是培养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的高级应用人才的专业,主要从事计算机系统的设计、开发、维护和应用等工作。该专业毕业生在企事业单位中能够从事计算机系统的设计、开发、维护和应用工作,也可以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
对应职业:计算机操作员、打字员、电子计算机装配调试员、计算机检验工、计算机硬件技术人员、计算机软件技术人员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从事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调试、使用、维护、管理、销售的工作人员。
就业面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应用计算机技术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调试、 使用、维护、管理、销售,以及相关领域的软件与硬件操作、办公应用、网络应用、多媒体应用和信息处理等工作。
继续学习专业举例:高职: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教育本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
专业名称:幼儿保育
保育专业是一个非常崇高的职业,它不仅仅是照顾婴儿和幼儿,而且还要培养幼儿的性格、能力和兴趣。保育员需要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才能做好这份工作。
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幼儿保育
专业代码:160100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学前教育的教学或辅助人员。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保育员、幼儿园教师
专业名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专业,是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运营技术、运营质量等为专业方向,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为核心课程,结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实际,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专业。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专业,主要培养学生具有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运
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
职业能力要求:1、具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与节能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掌握运输组织管理的基本知识;3、掌握车站、车辆、工务、供电、信号等运输设备的基本知识;4、能正确执行和运用规章解决运输生产中的实际问题;5、能从事相关客运生产组织、经营管理和调度指挥的初级岗位工作。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车站值班员、站务员
专业代码:080700
专业名称: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专业是当前最热门的专业之一,也是未来发展趋势最为明显的专业。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而且还在不断的发展。因此,电子商务专业的学习无疑是未来发展自己的最佳选择。
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电子商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电子商务工作人员。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电子商务基础、市场营销基础、会计基础、金融基础、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电子商务网站建设 与维护、电子商务网络技术、网页制作、网络营销、物流与配送、客户关系管理、现代办公设备使用等。在校内进行网上贸易实务、网上经营实务、商务活动训练、电子商务模拟实训;在相关企业进 行网络营销顶岗实习等。
就业面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中小型企业,从事网络营销、客户服务、电子仓储物流、在线支付结算、商务网站编辑与维护等工作。
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师资怎么样?教职工总数专任教师数专业教师数"双师型"教师数本科毕业及以上人数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教师数80人68人36人32人66人10人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招生专业学制收费标准(元/年)智慧健康养老服务3年17800元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3年17800元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3年17800元幼儿保育3年17800元计算机应用3年17800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3年17800元电子商务3年17800元旅游服务与管理3年17800元收费标准说明:农村户口、县镇非农户口、涉农专业学生及部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属于重点学校吗?普通中职学校
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基础条件: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计算机数395亩47731平方米843万元232台教职工总数专任教师数专业教师数"双师型"教师数本科毕业及以上人数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教师数80人68人36人32人66人10人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专任教师数的数据来源于市州教育(体)局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奖情况:项目获奖情况2023年2019年2018年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赛学生技能大赛000000000学生创新创业大赛000000000教师教学能力比赛000000000省赛学生技能大赛000000000学生文明风采竞赛000000000教师职业能力比赛000000000学生创业规划大赛000000000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荣誉有哪些?荣获:2021年市文明风采微视频大赛市一等奖,女子排球赛二等奖,男子篮球赛三等奖、啦啦操赛三等奖;2021年市技能竞赛平面设计三等奖、平面模特表演三等奖、英语在线测评三等奖、数字影音后期制作三等奖;第十三届市民办学校教育科研论文一等奖;师魂映党旗演讲赛三等奖;信息化教学设计和说课交流活动一等奖。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有什么特色及优势?1、培养模式先进。遵循“厚德为学、厚技为强”的校训,深化“升学+就业+创业“人才培养模式,走校企共育、产教融合特色培养之路。
2、校园环境优美。学校风景秀丽,设备功能齐全,打造湖湘生态园林式职校。
3、专业特色突出。开设计算机应用、旅游服务与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电子商务、工业机器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幼儿保育、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均可对口升学。
4、管理优势明显。专家团队治校,师资力量雄厚,德育特色鲜明,集智慧校园、文明校园、书香校园、安全校园建设于一体。2021年我校公共基础文化普测学生合格率达100%,排名长沙市第一。
5、保障升学就业。圆大学深造梦,圆高薪就业梦。
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对象招生人数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应届初中20人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应届初中36人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应届初中20人幼儿保育应届初中37人计算机应用应届初中50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应届初中37人电子商务应届初中50人旅游服务与管理应届初中50人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收费说明:收费标准说明:农村户口、县镇非农户口、涉农专业学生及部分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大家关注的事项:一、入学须知
1、新生请持《录取通知书》按报到日期集中报到。
2、报到时须交户主和本人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同底近照4张(可在报到时交学校复印)。
3、携带共青团组织关系办理转出入手续(团员档案、团员证等)。
4、床上用品由学校统一采购和免费发放。
5、新生报到时,可自行到校,也可到长沙后,按本须知提供的服务6、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请按照《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申请表》及《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申请指南》要求,备齐所有资料并携带入校、上交。
二、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我校收费标准是严格按省市物价局和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制定,并经长沙市物价局批准并公示(见学校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表);
2、学杂费按全年缴纳,学校财务处提供刷卡及转账服务。
三、来校路线
长沙火车南站
乘地铁4号线到阜埠河转地铁3号线到山塘站从5号出口换乘湘华公交专线;
长沙火车站
乘地铁3号线到山塘站从5号出口换乘湘华公交专线;
汽车南站
乘123路公交到侯家塘转地铁3号线到山塘站从5号出口换乘湘华公交专线;
汽车西站
乘地铁2号线到火车站转地铁3号线到山塘站从5号出口换乘湘华公交专线
四、学校地址及联系学校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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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湘华中等职业学校公办还是民办?答: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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