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30 18:20:22 | 591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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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欢迎您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新生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以下全部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英、日、俄)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外语专业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符合《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
二、几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特殊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简章第一点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本简章第一点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人员须符合本简章第一点报考条件中除第4、5点之外的各项要求,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报考类别原则上应为“定向就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修业年限及收费标准参见专业目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本简章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是否符合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
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
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寄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行政办公楼322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30024,电话:0431-85099608。
(6)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2.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及要求以报考点网报公告为准。
音乐(135101)、舞蹈(135106)、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学科教学(美术)(045113)、美术学[130400,不包含01美术历史及理论方向]、设计学[130500,不包含01设计历史及理论方向]专业初试的第四科须到我校参加考试,建议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选择“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可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1.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第四科到校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第四科到校考试地点参见准考证。
(3)2019年12月14日—23日,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其他考试信息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院部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和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复试细则将在各招生院部网站公布。
(2)同等学力、部分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是否属于跨学科由各招生院部进行认定。
(3)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在“备注”一栏标明。
六、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各招生院部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2.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奖助办法
研究生奖助办法请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
八、住宿
住宿地点在培养所在校区,均为4人间,住宿费标准以录取当年入学须知为准。
九、其他
1.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上线生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2.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考试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另发。
4.我校不举办专业课考前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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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欢迎报考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
根据《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2020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650 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700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40 名,最终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4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修业年限为 5 年。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全日制硕士学位(非全日制不接收推荐免试考生),申请攻读学术学位的优秀推免生可以直接申请我校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关于开展 2020 年“直接攻博”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方案》《沈阳农业大学 2020 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规不良记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591考研网
(1) 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修完所报考专业的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在复试之前提交成绩单;
②外语须通过国家大学四级(425 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须在复试之前提交相关证明;
③限报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并征得导师同意;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告。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按照《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第十一章第七十八条规定,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1.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最后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能补报, 也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 ) 网上信息填报要求: 考生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 http:
//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网上填写信息时务必详细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在录取时能保持畅通的联系。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后,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②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各种考试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③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网址: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⑥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无法提供确认所需相关材料的不能通过报考。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关规定执行。
(1) 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确认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国家承认本科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由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由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④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证明。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
1.初试地点
考生按照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12 月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注: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由我校在复试前(2020 年 3 月)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相关要求
(1) 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或学生证、或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或补本课程高校出具的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补修 8 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证明、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或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报考的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具备复试资格。如考生对复试资格审查有疑义,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如认证证明符合要求, 具备复试资格,如仍不符合要求,不具备复试资格。
(2) 复试内容和要求:我校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主要考专业课,面试主要考基本素质、外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要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有关复试和加试具体要求见招生章程附录。
(3) 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加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体检及录取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2. 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工作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合同,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论是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均必须在校脱产学习。
五、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8000 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会计硕士学费15000 元/年、风景园林硕士学费为 12000 元/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 8000元/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学费 20000 元/年、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和电气工程硕士研究生学费 15000 元/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12000 元/年。
(二)奖助体系
1. 我校对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 研究生助学金:学术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助研津贴三项组成,900 元/月;专业学位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组成,700 元/月。按月发放,前两年每年发放 10 个月,第三年以实际在校月份(不包括寒暑假)发放。
(2) 校长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 6000 元,二等 3000 元,2000 元。推免至我校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一等校长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第一志愿考生一年级可申请二等校长奖学金,通过我校校内调剂录取的学生可申请三等校长奖学金。
(3) 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每生每年 6000 元,二等每生每年 5000 元,三等每生每年 3000 元,奖励覆盖面为 40%—60%,每学年评选一次。
(4)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20000 元/年,每学年评审一次。
(5) 优秀学术论文奖:研究生在校期间发表高水平论文,给予 0.1 万元/篇至 50 万元/ 篇的奖励。
(6) “三助一辅”津贴。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发放相应的津贴,提高研究生在学期间福利待遇。
2. 我校对推免生给予优惠待遇
(1) 所有推免生均享受或参评上述各项待遇中的最高待遇。
(2) 学术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二、三年级考核合格后均可获得硕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6000 元/年,3 年可得 18000 元),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 元);满足硕博连读条件的,博士期间考核合格后可连续四年获得博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10000 元/年,硕博 6 年合计可得 52000 元),且优先推荐其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3) 专业学位硕士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年级可获得硕士生一等校长奖学金(6000 元/年),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 元)。
3. 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六、其它
(一)目录中列出招生学院联系电话,考生咨询有关事宜可与招生学院联系。学校不组织 研 究 生 考 前 辅 导 班 。 考 生 可 在 研 究 生 院 ( 学 科 建 设 处 ) 招 生 信 息 网()下载历年专业课试题,供考生复习参考。
(二)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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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计共500人左右。
我校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预计共10人。
目前的招生人数全部为预计数,仅供参考,具体名额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0年招生计划为准,并做适当调整。
我校研究生收费标准将按物价局批准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三、接收推免生
推荐免试生是指在本科学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面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我校已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及专业范围内接收推免生,接收名额依据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接收名额不超过当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0%,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符合报考专业方向的接收条件,并按时参加我校接收学院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成绩、录取结果经我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3.国家重点院校、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专业比赛获奖以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励、有境外学习经历的推免生和本校优秀毕业生报考我校优先考虑,并在入学后奖学金评定、研究方向选择、国际交流项目方面予以倾斜。
四、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必须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同等学力报考人员初试合格后,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0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咨询时间:2019年9月19日—23日。
2.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11月底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一个专业。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携带自考的准考证,网络教育考生携带学生证,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提供学术期刊发表的2篇论文等材料。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考生报名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2.初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2月(具体时间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请见复试细则。调剂生须加笔试,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为笔试。
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考试录取须按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执行。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考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我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专项计划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名额。
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三、咨询方式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外事小院2楼 研究生院(研招办)
联系部门: 天津外国语大学研招办
网 址: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微信公众号: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天津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习环境及就业现状
学校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科研环境。图书馆拥有丰富的藏书、国内一流的中外文数据库、设有研究生科研实习基地。
我校与国内外30余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和硕士,每年从英语、日语、法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朝鲜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外国语言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世界经济、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等专业选派相当数量的优秀研究生前往国外大学学习或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研究生院举办“名人大讲堂”、“求索”论坛、导师论坛、硕士论坛等学术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并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生参加各种大型国际会议的志愿者活动。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卡西欧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助理辅导员)等奖助政策体系,助力优秀学子的成长、成材。
我校研究生就业情况良好。就业去向包括教育部、外交部、对外友协、团中央等中央企事业单位以及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各省市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外资企业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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